释义 |
背公徇私 bèi gōng xùn sī 基本出处详细解释 公:正直无;徇:曲从。违背正道,营私舞弊。 《北史·炀帝纪》:“侵害百姓,背公徇私。”解释: 背:违背。徇:谋求。违背公家或公众的利益而为自己谋求好处。《隋书·炀帝纪上》:“其民下有知州县官人政治苛刻;侵害百姓;背公徇私;不便于民者,宜听诣朝堂封奏,庶乎四聪以达,天下无冤。” 宋·沈遘《代人奏请更定科场约束状》:“使长吏与试官精加询察,依格考定,必得学行兼备;名实相副为众所推者,即许解送,如有背公徇私;去留不允者,并许论告,即行推劾论罪。” 《明史·神宗纪一》:“诸臣宜祓出前愆,共维新政。若溺于故习,背公徇私,获罪祖宗,朕不敢赦。” 宋·罗愿《胡待制舜陟传》:“大臣无同寅协恭之谊,小吏有徇私背公之风。” 《明史·郝杰传》:“克俭乃言:‘臣初劾守廉,时行以书沮臣;及劾宁,又与国谕臣宽其罪。徇私背公,将坏边事。’” 《宋书·百官志下》:“二千石不奉诏书,遵承典制,背公向私,旁诏守利,侵渔百姓。” 元·无名氏《延安府》二折:“尔等倚强凌弱,背公向私,你可甚以礼义而教亲,则民不怨矣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