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义 |
太初曆 tài chū lì汉历法名。汉武帝太初元年邓平、落下闳等人所造。把一日分做八十一分﹐故又称八十一分律历。《太初历》第一次把二十四节气订入历法﹐以没有中气的月份为闰月;推算出135个月有23次交食的周期。从汉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起到东汉章帝元和二年公元85年止﹐共施行188年。原著已佚。汉武帝太初元年由邓平、落下闳等所制定的历法。它是我国保存下来的第一部完整历法。规定一回归年有三百六十五又一千五百三十九分之三百八十五日,一朔望月有二十九又八十一分之四十三日,因把一日分为八十一分。也称为「八十一分律」。太初历 |